日前,教育部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對進一步深化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改革作出部署。
《指導意見》指出,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是高校考試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選拔培養藝術專業人才的重要途徑。各地各高校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按照“堅持育人為本、提高選拔質量、加強分類指導、確保公平公正”的原則,從有利于促進學生健康發展、科學選拔人才、維護教育公平出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推動構建引導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藝術人才選拔評價體系,為建成文化強國、教育強國提供人才支撐。
《指導意見》明確,從2021年開始推進相關改革工作,到2024年,基本建立以統一高考為基礎、省級專業考試為主體,依據高考文化成績、專業考試成績,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制度,基本形成促進公平、科學選才、監督有力的藝術人才選拔評價體系。
《指導意見》強調,各地各高校要重點抓好4個方面的任務。一是推進高校藝術專業特色發展。明晰人才選拔培養定位,構建與辦學定位和特色相適應的藝術人才選拔培養體系,著力選拔培養德藝雙馨的藝術人才。優化藝術學科專業布局,綜合考慮高校辦學條件、師資隊伍、就業狀況等,合理安排招生計劃。對社會需求不足、培養質量不高的專業予以調減或停止招生。二是改進專業考試方式。大力推進藝術專業分類考試。積極擴大省級統考范圍,到2024年基本實現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全覆蓋,不斷提升省級統考水平和質量。嚴格控制校考范圍和規模,建立健全校考高校和專業準入退出機制,科學合理確定校考形式,嚴格控制現場考試規模。2024年起,不再跨省設置校考考點。健全完善考評人員遴選機制,優化考評人員組成結構。加強考試組織規范管理,嚴防考試舞弊,確保考試公平公正。三是完善招生錄取機制。2024年起,根據不同專業特點和人才選拔培養要求,實行分類錄取。逐步提高高考文化課成績要求,切實扭轉部分高校藝術專業人才選拔“重專業輕文化”的傾向。四是強化監督管理機制。嚴格落實高校主體責任,強化屬地監管責任,建立健全省校兩級監督制約機制,強化招生信息公開,加大違規違紀查處力度。對有違規違紀行為的人員,嚴格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指導意見》要求,各省級招委和有關高校要高度重視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根據《指導意見》精神,結合本地本校實際,制訂實施方案,加大政策宣傳解讀力度,及時回應考生關切。
原標題:教育部印發文件部署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